上架的时候,我真没想过我会把它写完本。 原因无它,成绩太差了。 那时,我想,混完当月的全勤,就太监。 别因此而觉得我人品差,实是,作为一个职业作者,一个得靠写书养家的人,真是任性不起。 偏巧,那时我女儿病了,我就更不想写了。 不成想,因为我女儿病了,大家打赏了我那么多。 这种情况下,我脸得多大,才能还选择太监? 所以,我一咬牙,一路写了过来。 尽管,因为写这本书,我的生活条件更遭,又让同龄人落下了N多,天天听我老婆念叨钱,天天听她说谁家买房、谁家买车、谁家老公赚了多少多少,可我还是坚持写完了。 我如此坚持,并不是因为我不懂这本书并不值得我投入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,而是我...
她被当成了礼物,送进了恶魔的房间。从此以后,被他囚禁在奢华的别墅里,夜夜折磨。她成了殷朗的玩物,却也是所有女人羡慕的对象。他厌恶她,她躲着他,直到她摊开一张千万支票,我要赎...
张文看着手臂上的倒数的生命时间…感受着自己体内那数以亿计。仿佛有自己的想法,无时无刻都在造反的癌细胞。再看看那些邪祟邪异…他笑了,笑得很开心…如果您喜欢我的细胞好像要造反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穿越回明朝洪武年,成了大明嫡长孙朱雄英。但他被蒙在鼓里,还有些迷茫。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,决定为未来谋划。选谁好呢。储君太子朱标。大明王爷朱棣。还是性格软弱,却爱搞事的朱允炆。想走科举,却是商户,那就待在家里等大官上门吧。他在应天街头,立下宏志,要轻松的奋斗在明朝洪武年。等他离成功不远,要步入朝堂时,干爷爷摊牌了不装了,其实咱是朱元璋。这才发现,奋斗了那么久,自己才是大明最牛的金大腿。如果您喜欢不装了,其实我是朱重八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新作快去创造世界万年德鲁伊玩家王楚意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,而且还成为了别人的唤兽。你看我有许多新招,变个熊。。。变成猎鹰,谁也无法逃出我的眼睛!在我的利爪与尖牙面前下跪吧,乞讨吧,战栗吧!龙鹰不用抬头也能看见。你他娘的就是老子的master吗?书友Q群490187427...
...
诸如繁星的PMC公司中,有这么一支PMC,他们的成员由老弱病残组成,但是他们却是地表最强佣兵,绝命武装。从非洲,到欧洲,从别斯兰,到委内瑞拉,都有他们活跃过的足迹,一步步从一人的皮包公司成为佣兵界的无冕之王。余志乾一只耳,干掉那个机枪手!头,你说啥?如果您喜欢地表最强佣兵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