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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次和狗子聊天,说起我们为什么一直都写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事,狗子说:“我们还来不及虚构,眼皮底下的还写不完呢。”
这是我听到了对诸如“自传”
等批评最好的反驳。
我想就是因为,现实比小说还像小说,我们都不想回避它。
只有原景重现,才能更明白发生过什么。
如果不记录下来,也许我们就忘了。
对于这本小说,我想我有责任和义务写下来。
一是献给和我同样经历过以下事件的各个主人公,你们是酷的、勇敢的,我没有丝毫埋怨你们的意思,另一个就是我要献给那段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岁月——十八岁之前。
那真是美好的,不是吗?年轻本身就是美丽就是力量,我再一次坚信这一点。
我喜欢年轻人,哪怕没有思想,新鲜的肉体也比腐烂的好。
写完这本小说,我就不会在碰“残酷青春”
这个主题了。
大多数人物用的是化名,还有一些经过对方同意,就用了真名。
我想做的就是:不伪高调,不伪低调,也许当初有很多事、很多话现在看起来很傻,但当时真诚的心是真实的,我们在真诚地追求着一些什么,那些什么什么,现在已成为回忆。
抛却书中的人物,对于社会上任意猜测的许多人,其实我想说的就是:去你妈的吧。
关于什么是朋克,对于不懂朋克的人解释什么是朋克,是一件很傻逼的事情。
现在我想说,朋克其实就是那种有社会责任感,随时超越自己,永远都做一些令别人出乎意料的事情的人。
写这本书和写第一本书一样,对我来说很艰难。
写作和生活永远都是两回事,在写着这些的时候,我生活着那些,那些又要等到生活到这些的时候才去写,永远不在一个时间、空间段内。
表达的永远都是过去的。
现在的等待着未来去表达。
也许在别人心有戚戚焉时我的想法又改变了,文字追不上时间,时间像水一样,它们由自己的轨迹流动着。
而作家,就是如实记录下这每一个的时间段。
总要留下一些什么,哪怕只有文字。
其实我想表达什么呢?我也说不上来,可能我只是怀念我的青春,怀念和我一起度过不平凡青春的年轻人。
我只想做一个总结,它是结束而不是开始。
春树,北京
2002.10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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